“上面有叔叔的郵箱和QQ號,以後有什麼問題都可以找我。”5月28日,長沙市岳麓區檢察院公訴科檢察官黃珀在辦公室第4次見到小輝。宣讀不起訴決定後,黃珀將一張名片遞給小輝。
  黃珀第一次見到小輝是在長沙市第一看守所。當時背著光,映在黃珀眼裡的是一個瘦小的身影,無助地低著頭。和黃珀一起來的小輝的母親,淚水止不住地流下來,小輝看到母親,也哭起來。
  小輝今年16歲,3個月前從300多公裡外的家鄉獨自來到長沙。流浪、上網成了他生活的全部。很快,他結識了一群年紀相仿的孩子,跟著他們,小輝開始盜竊,直至被警察抓獲。“有沒有想過盜竊是犯罪?”“沒有。”“抬起頭來,別怕,我願意和你做朋友。”黃珀輕聲說道。小輝驚訝地看著黃珀,慢慢和他講起了離家後發生的故事……
  再次來到看守所,小輝給了黃珀一封信,足足寫了7頁紙。仔細閱讀,黃珀欣喜地看到了小輝對自己犯罪行為的懺悔,對被自己傷害的人的歉意。“你能認識到自己的錯誤,我和你的父母都很欣慰,能告訴我你有什麼理想嗎?”黃珀問小輝。“我想當一名廚師。”“我支持你!”“可是我的父母不同意,他們只想讓我考大學。因為這個,我和他倆吵得很凶,後來就離家出走了。”小輝的聲音弱下去。黃珀把小輝父母請到辦公室,耐心說服他們尊重小輝的理想,最終,小輝父母同意了。
  第三次去看守所前,黃珀將電話打給了小輝盜竊案的被害人。接到檢察官的電話,被害人告訴黃珀,小輝的父母已經賠償了他全部損失,他已經寫了諒解書。隨後,被害人和黃珀一同前往看守所。得知被害人站在眼前,小輝誠懇地請求原諒。“我是真心原諒了他,看得出來他是誠心悔罪,別再追究他的刑事責任了,畢竟還是個孩子。”在離開看守所的路上,被害人發自內心地對黃珀說。  (原標題:四次見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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